charter章程
全国基础外语教育研究培训中心(China Basic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Research & Training Center)是由教育部指导、北京外国语大学主管、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支持的一个全国性基础教育研究培训机构。
全国基础外语教育培训中心多语种教育发展分中心章程
第一章 名称与宗旨
第一条 分中心定名为“全国基础外语教育培训中心多语种教育发展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
第二条 分中心的宗旨: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中学外语教育新课标的颁布,我国多语种教育步入新时代,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分中心将从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多语种教学的实际出发,广泛团结各语种的专家学者和广大教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多种形式对我国基础多语种教育与教学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积极开展相关语种的师资培训和教学资源的开发,以推动我国基础教育多语种教学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 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针对我国基础学段多语种教育领域的现状和发展需要进行研究、为多语种教育政策的制订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开展师资培训和教学资源开发,对基础学段多语种教育实践提供指导。
第四条 多语种分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对我国基础阶段多语种教育和教学有关理论和实践性课题进行研究;
二、广泛开展各语种师资培训,为教师发展提供机会;
三、为各地多语种教师的科研、著述以及论文评比等活动提供支持、指导;
四、组织和支持多语种教师教学研讨及评比等活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中小学生多语种能力展示等活动;
五、组织和支持中学多语种教学测评及专家下校研讨等活动;
六、与国内外多语种教学研究团体和机构以及开设多语种学科的高等院校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 分中心的主要机构及职责:
一、分中心设顾问委员会,指导中心工作;
二、分中心的决策机构为全基中心理事会,日常工作由常务副理事长负责监督指导;
第六条 分中心设秘书处,负责执行落实相关工作及分中心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 分中心最高决策机构是全基中心理事长工作会议:
一、分中心由常务副理事长负责指导监督工作,并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二、秘书处由常务副理事长直接领导,负责执行中心日常事务工作。
第八条 会员单位须为团体;凡从事基础外语教育教学的学校、机构均可申请加入。
第九条 团体申请成为会员单位,应填写书面申请,由分中心秘书处上报全基中心理事会,由理事长会议审批通过。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与权利:
一、会员单位有遵守分中心章程,积极参加分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等义务。
二、会员单位享有对中心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中心印发的材料,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在部分活动中免费参与的权利。
三、会员单位需要积极参加分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连续两年未参与分中心活动的学校和团体,将自动解除分中心的会员单位资格,不再享受分中心各类活动的相关权益。
第十一条 分中心秘书处设在外研社综合语种教育出版分社。